“法律进校园”系列活动之“美德起舞”实践小品
校园的召唤(剧本)
故事概梗:学生甲、学生乙因痴迷于网络游戏在上课期间逃学到网吧玩游戏,而网吧老板违反网吧管理规定,违规接纳两人进网吧,后被警察查获,在同学们和警察的教育帮助下,学生甲、学生乙明白了道理,重返课堂。
主要演员:
学生甲(扮演者:殷昊乐)
学生乙(扮演者:许子立)
网吧老板(扮演者:曹经天)
警察甲(扮演者:王文优)
警察乙(扮演者:潘杨)舞蹈女演员6人,(共11人)
表演时间:约10分钟
前言: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弘扬法制精神,我们正在行动。请欣赏长兴县实验小学“美德起舞”实践小品《校园的召唤》
第一幕:舞蹈《古诗联唱》前两段。
舞蹈意境:反映学生在校快乐学习的情况。
第二幕:小品《网吧风波》
主要内容:老板非法接收两位逃学学生到网吧玩游戏,被警察查获。
小品情景展现:
学生甲、学生乙奔跑而上。
学生甲:呼——呼——终于逃出来了。
学生乙:就是呀!老师竟然花了四分之一柱香的时间,讲了古诗、古诗、古诗……也就是说,我们浪费了四分之一柱香的时间了呀!
学生甲(仰望)
学生乙:(奇怪)你在干什么?
学生甲:要是老板驾着七色云彩来接我们就好了。
学生乙:(张望一下)显然,这是不可能的。我们快走了啦!
学生甲、学生乙匆匆赶路
学生甲:到了。
学生乙:(悄悄地)我们从后门溜进去。
学生甲、学生乙想溜进网吧,被老板发现,悄悄抓获。
老板:两位同学!
学生甲、学生乙:(害怕地)干吗?
老板:你们有身份证吗?
学生甲、学生乙:(故意在兜里掏)
老板:(伸手)如果有,就拿出来我看看。
学生甲、学生乙:(无奈抓头)
老板:(装着很理解)我知道你们肯定有的,对吗?
学生甲、学生乙:(赶紧点头)
老板:那就快进去吧!
学生甲、学生乙:(玩游戏)GO、GO、GO
学生乙:土匪有AK74,从下水道冲呀!
学生甲:不来噻!土匪有三把重机枪。吊桥,吊桥。
学生乙:手雷,闪电丢呀!
学生甲:AK47买好了吗?兄弟们冲A区呀!
学生乙:当心!警察在后面,抱头!
学生甲:没关系,我来掩护。
……
老板:好样的!(很满意,踱步往外,看见了警察。)
老板:(热情地)哟!警察大队长,什么风把您吹来了?好久不见了,来来来,这边坐坐,喝杯茶,暖暖身,再抽根烟……
警察甲:不必了!例行公事。这两天生意怎么样啊?有没有放学生进来呀?
老板:托您的福,这阵子小生意红火着呢!您瞧,里面多热闹。我是彻底贯彻上面的精神,绝对没有学生在里面!
警察乙:哦?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本份了?让我们瞧瞧。
警察巡视,老板掩饰。
老板:没问题吧?这都是成年人。
警察甲:让开,让我们自己检查。
警察甲:(问学生甲、学生乙)你们俩几岁了?
学生乙:(没抬头,伸手拍警察甲的肩)别烦,哥们,要打做下来一起打。
警察甲:(用手一扯学生的手)
学生乙:拉我干吗?(一抬头,见是警察,一惊)
警察乙:(对学生甲问)你呢?
学生甲:我啊?四十了。
警察乙:四十岁?皮肤怎么还这么白嫩啊?
学生甲:土包子,你没听说过男人四十一枝花吗?(做兰花指,一抬头发现是警察,呆住。)
警察甲:一枝花?哼!(问老板)这两个学生,怎么解释?!
老板:(狡猾地)他们——嘿!你们怎么进来的?
学生甲、学生乙:(委屈地)是你放进来的呀!
警察乙:(对老板)你别给我装蒜!你是怎么执行新颁布的条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章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网吧。你不知道吗?
老板:知道、知道、知道,我下次再也不敢了!
警察甲:根据省里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网吧管理工作的通知》,念你初犯,罚款五千元。
老板:五千元?我家要破产啰!
学生甲:(悄悄地对学生乙)我们溜吧!
学生甲、学生乙:(想溜)
警察甲:两个小鬼,别溜!你们学习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吗?
学生甲、学生乙:(摇头后又点头)
警察甲:不得进入不适宜未成年人的活动场所,这是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你们懂吗?
学生甲、学生乙:(点头)
警察甲:现在你俩跟我们走一趟。
学生甲、学生乙边走边后悔地自白:轻轻地,我们走了,正如我们悄悄地来。挥一挥鼠标,只留下无尽的后悔。
众学生举手召唤:轻轻地,你们走了,正如你们悄悄地来。我们挥一挥手,召唤你们再回校园来。
第三幕:舞蹈《古诗联唱》两段
舞蹈意境:反映痴迷于网络游戏的学生经受法治教育,重返校园后认真学习的状况。
第四幕:小演员齐呼吁——同学们,远离网吧吧,擦亮眼睛,为了明日的辉煌,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让法制精神,永驻校园!
全剧终
此文章剧本来源:浙江省长兴县实验小学。可用于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教育活动,或是12月的“法律进校园”等活动,相关配套附件资料下载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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