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襄阳网一则“不交钱能不能入队?襄阳一小学收8元红领巾费遭质疑”的新闻在网络走热,关于“红领巾费该不该收?”的讨论也是纷纭而起。
新闻出处:http://www.xywww.cn/html/2013/shehui_0521/99429.html
襄阳网讯(记者 魏鹏 张思梅)上周一,襄城区欧庙镇第一中心小学发出通知,一年级全部学生交8元钱买红领巾,“六一”时集体入少先队。此举引家长质疑:收费没有依据且不开收据,不合理;人人都能入少先队,不合理。对此,该校梁姓负责人称,学校做法并无不妥。
“队室”网站所处的浙江省早在2011年,省物价局、省教育厅对此以有明确规定:
信息来源:浙江公布中小学收费名录 禁强制或变相提供服务并收费
2012年9月1日起,浙江省公办中小学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有课本、作业本、国防教育(军训)、爱国主义教育、体检、伙食费。而学生证、借书证、就餐卡、校园一卡通、毕业证书等学生在校期间使用的证、卡,首次办理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补办时可以按成本收取工本费。
由此可以理解,一年级学生入队时所用“红领巾”也是不能收费的,只有孩子掉了红领巾需要补时才可收取工本费。
同样,“队室”网站查阅网络资料得知,广东省则在更早的2009年就有更加明确指向性的规定,“首次获颁的红领巾和少先队队徽无须学生自己出钱购买。”
记者前天从广东省物价局获悉,该局与省教育厅、财政厅、省政府纠风办等4部门日前联合发文,要求从今年秋季开学起,对全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收费情况开展清查,进行统一规范。其中明确规定,小学生在加入少先队时,首次获颁的红领巾和少先队队徽一律由所在学校公用经费开支,而无须学生自己出钱购买。 (广州日报)
信息出处:广东:小学生首条红领巾公费埋单
为确保发表意见的正确性,再次查阅财政部、教育部2012年12月进一步规范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可以发现“红领巾费”可以列为学校正常的“支出项目”:
第五章 支出管理
第二十四条 支出是指中小学校为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二十五条 中小学校支出包括:
(一)事业支出,即中小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是指中小学校为了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教育教学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项目支出是指中小学校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
中小学校可以结合实际,在上述支出分类的基础上,进一步按照教育教学功能细化支出分类。
应该这样说,教育部2012年9月3日发布的“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少先队活动的通知”已经就保障少先队活动在学校正常开展做出了明确规定。
由此,开展入队活动所需的“红领巾费”应当列入学校的正常活动支出,而不应再向学生收取。
对上面襄阳网新闻中所提到:团市委学少部副部长罗X表示,并没有文件明确规定“红领巾能否收费”的问题,入少先队也是由各个学校自行管理,他们也不好管理此事。
在搜索网络中,正好看到了一则反驳此说法的新闻,2012年05月16日“教育部治理办关于查处教育乱收费典型案件的通报”中,“广东省湛江市梅录沿江小学未经批准,自立项目,向学生收取红领巾费;”被列为违规行为赫然在目。
一句话,不加强政治学习,真的会“害死人”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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