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小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制度
一.健全小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制度
学校少先队小干部队伍建设,是规范少先队组织建设,发挥少先队组织育人功能,满足少年儿童心理需求,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焕发基层队组织活力的关键。
实施工作制度是形成少先队自身“顺畅的组织系统”“有序的队内生活”的基础保障,保障规范,保障常态,保障优质。
(一)民主选举制度。按照全国少工委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少先队小干部产生工作的通知》中少发[2011]4号的要求,健全少先队小干部产生工作机制。要积极为每一名队员创造实践锻炼机会,要坚持民主选举制度,要坚持定期轮换制度。
(二)培养训练制度。本章第五节已有详述。
(三)汇报检查制度。建立队干部每月工作例会制,汇报情况、研究问题、布置任务等;完善队干部对口、分类检查制。如大队长定期检查中队长工作情况;大队委员检查中队对口委员工作情况。
(四)考评奖励制度。每学期民主评议队干部一次;每学年表彰奖励队干部一次。
二.加强小干部队伍建设工作领导
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少工委2000年发出《关于做好少先队干部任职工作的通知》恳切地指出“切实加强领导,确保队干部任职工作健康发展”。
教育部门要从党和国家事业未来发展的高度,把少先队干部任职工作,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指导学校为做好这一工作创造条件,发挥其在激励少年儿童,提高他们多方面素质和能力方面的积极作用。
学校领导应该把少先队小干部任职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狠抓落实。要从本校的实际出发,制定少先队小干部任职工作规划,明确工作目标,提出培养措施。
少先队辅导员要帮助学校少先队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做好队干部任职工作的规划和要求,制定具体计划,采取有效措施把做好队干部任职工作作为一项经常任务,常抓不懈,抓出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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