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学《队章》|三、我们队的性质
文|队事集(ID:shaoxianduishi)
三、我们队的性质:是中国少年儿童的群团组织,是少年儿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建设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预备队。
我们队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
一
2020年7月第八次少代会修改之前的很长一段时间,“我们队的性质”都表述为“是中国少年儿童的群众组织,是少年儿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建设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预备队。”
当时陆士桢教授对此解读:
队章规定的少先队性质, 有三层意思。
少先队是少年儿童的群众组织。它表明少先队是未成年人的组织,是少年儿童的组织。这句话揭示了少先队的群众性、儿童性与自主性。因为年龄为 6 至 14 周岁的儿童,凡自愿参加的,都应吸纳他们加入组织。同时,少先队是少年儿童独立自主的群众组织,队员在对内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充分体现自主性。
少先队是一个学习的组织。这句话揭示了少先队的教育性和政治性。少先队学习内容包括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共产主义。少年儿童通过在少先队中的学习加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解,加强共产主义信仰和信念。这既有利于我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也有利于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
少先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预备队。我们可以抓住“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与“预备队”来理解。
首先,少先队是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这主要体现在他的创立者和领导者是中国共产党;
它的目的是培养造就为建设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强国贡献力量的、全面发展的共产主义的接班人;少先队是共产主义事业的重要力量。
其次,少先队是预备队,少先队正处于学习和准备的阶段,正准备着为建设社会主义与实现共产主义贡献力量。[1]
修改“群众组织”为“群团组织”,全国八少秘书处的说明是:
2018年6月29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修正案)》,在相关章节就已将原“中国少年儿童的群众组织”,改为“中国少年儿童的群团组织”。此后,中央文件就已将“少先队”纳入党的群团组织管理。
群团组织,是指中国共产党组建的群体性社团组织。如我们熟知的工会、青年团、妇联, 工商联、残联、文联、关工委等,是党联系这方面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帮助党联系这方面的群众,并帮助作好他们的思想工作,向党反映这些群众的愿望和要求的组织机构和社会团体组织。
少先队是什么样的群团组织呢?
少先队是为党联系并做好少年儿童思想政治教育的专门性组织。
二
查阅队章修改历史可以发现,关于“队的性质”的“三段体”表述,是在2005年6月全国第五次少代会上通过修改。
根据共青团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第九章第三十八条团同少年先锋队的关系中对队的性质的规定,将“我们队的性质”中的“是少年儿童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修改为“是少年儿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
冬瓜哥哥也查阅了部分资料。
1954年5月28日,团员央正式颁布的《队章》中第一条就是关于“队的性质”:
一、少年先锋队的性质和工作
中国少年先锋队是中国少年儿童自己的组织。它是中国共产党的创立的。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受中国共产党的委托来领导中国少年先锋队。[2]
1958年6月28日青年团三届三中全会通过的队章,首次以“我们的”这样语句表述章程,但当时并没有“我们队的性质”一项。
1978年10月27日,在共青团十届一中全会通过的《中国少年先锋队队队章》中,增写了“我们队的性质”一条。
当时的修改“是为了进一步明确少先队是少年儿童的群众组织,把少年儿童最大限度地组织到少先队里来,学习共产主义”
关于“队的性质”,在各项决议或通知的表述中从“一段体”、“二段体”到“三段体”
一段体:
二、中国少年儿童队是在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领导下的少先儿童组织;
——《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关于建立中国少年儿童队的决议》(1949年10月13日)第二条
二段体:
我们队的性质:是中国少年儿童的群众组织,是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
——《中国少年先锋队队章》(1954年5月28日)第三条:
三段体:
三、我们队的性质:是中国少年儿童的群众组织,是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建设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预备队。
——首次出现是在团十一大修订的团章中(1982年12月24日),但队章的跟进修订是1990年10月15日的全国第二次少代会。[2]
之后,队的性质“三段体”的表述一直未有改动,直至2003年7月26日团十五大对团章修改表述为现行版本,后全国五少跟进修订队章并使用至今。
2018年6月29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修正案)》。其中对“中国少年先锋队”的章节也进行了修正。
第九章第十章 团同少年先锋队的关系
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三条 中国少年先锋队是中国少年儿童的群众群团组织,是少年儿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建设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预备队。[3]
我们可以看到,此次修改,已将原“中国少年儿童的群众组织”,改为“中国少年儿童的群团组织”
团章的修订将少先队的性质改为“中国少年儿童的群团组织”更加清晰指出了少先队是党、团领导下联系和教育少年儿童的组织。
习总书记指出,群团组织必须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所开展的各种活动。这也与团章中增写“从小学习做人、从小学习立志、从小学习创造”的要求,支持少先队创造性地开展组织教育、自主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少年儿童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一致对应了。
2020年7月24日,中国少年先锋队全国第八次代表大会除了将“群众组织”修订为“群团组织”外,第二处是增加了“少先队的根本遵循”的段落,对此的说明是:
“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段内容在党章、团章中均有。党的十九大通过新修改的《党章》,在“总纲”章节是这样表述的:
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团十八大通过的《团章》“总则”章节: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纲领,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
正如说明中指出,把党的指导思想、团的行动指南作为少先队的根本遵循写入《队章》,更加清晰了党、团、队的政治关系,凸显了少先队鲜明的政治属性。
《队章》这一章节的修改,党建带团建、队建、全团带队根本职责的法理基础更加明确,实现传承“党是先锋队、团是突击队、队是预备队”红色血脉。
参考文献:
[1]《新队章的思考与实践》 陆士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常务副院长、教授
[2]《全国少先队工作会议及代表大会概览》李艳主编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
[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修正案)》2018年6月29日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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