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建设是少先队工作的根本保证,可以说没有组织的健全和落实,少先队的一切工作都是空谈。因为少先队是党委托共青团直接领导的,所以,少先队的最高领导机构设在团中央,名称叫:中国少年先锋队全国工作委员会(简称全国少工委),由全国少代会选举产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少先队工作委员会,也是由本级的少代会选举产生。地、市一级的少工委,也要由本级少代会选举成产生。县、区级的少工委,同样由本级少代会选举产生。
基层的少先队组织不一定通过少代会选举,但是也要注意培养队员的民主意识,用民主方法选举干部。
1、学校少先队大队委员会(全称是:中国少年先锋队××小学大队委员会)。由两个以上中队组成,经大队全体队员选举产生,领导大队工作。大队委员会由7至13人组成,根据工作需要,设队长、副队长、旗手和学习、劳动、文娱、体育、组织、宣传等委员。大队建设要做到“有组织、有辅导员、有活动、有阵地、有制度”。大队集会每学期不少于两次。委员的职责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决定和分工。
2、少先队中队委员会。由两个以上小队组成,经中队全体队员选举产生,领导中队工作。设队长、副队长和队委3至7人。中队辅导员一般由班主任担任。
3、少先队小队。由队员5至13人组成。设正、副队长各一人,经小队全体队员选举产生,领导小队工作。
组织机构健全后,队干部的分工一定要明确,要具体,要让每一个小干部都有具体的事干,这又叫队干部的“小家务”。队干部只有干好了自己的“家务”,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全心全意为队员服务的好干部,学校少先队工作才能活跃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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