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红领巾小社团”该如何开展?有哪些创新活动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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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领巾小社团”应当有相应的活动要求:

1、团队建设规范。

红领巾小社团”由兴趣爱好相同的少先队员自发组成,在学校大队部或社区少工委注册备案。

2、活动富有特色。

“红领巾小社团”有明确的活动主题,有完整的年度活动计划,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以上各具特色的活动,在活动中能够充分发挥社团成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3、社会反响良好。

“红领巾小社团”要使少先队员在社团活动中感到快乐、获得收获,80%以上的社团成员有较高的满意度。要在学校或社区有一定的影响力。

优秀红领巾小社团的特点:

第一、社团章程完整,团内分工细致,团员职责明确,管理有章可循,不亚于成人的正规社团,令队员羡慕,让队员团结,是校园里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第二、自由参加,自觉约束,自我完善,人人当家作主,个个展现自我,团员成长迅速,广受师生的欢迎和喜爱。

第三、倡导热爱祖国、热爱团友的协作精神和奉献精神,不少团员渐渐成为队员心中的偶像,大多数团员具有一定的人气和号召力。

第四、社团活动别具一格,独具特色,常搞常新,颇有吸引力,不但能吸引社团内的成员,更能吸引其他队员参与。

第五、社团是学校少先队的一个特色活动和品牌项目,其丰富的成果通过广为宣传,在社会上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上述五个特点汇聚成“优秀红领巾小社团”的魅力,并使其光彩四射。

三、“红领巾小社团”活动的理论与实践探索

在积极推广“红领巾小社团”活动中,我们也要对“红领巾小社团”活动在理论与实践等方面进行积极的探索。尤其是要对在思想上澄清一些模糊认识。

1.“红领巾小社团”到底是一种组织还是一种活动形式?是把它作为新的品牌活动加以推广,还是作为少先队组织建设的一种创新加以普及?

现阶段,“红领巾小社团”既是一种组织形式,也是一种活动形式。然而,目前我们讲“红领巾小社团”活动,更容易被各级少先队组织接受。但是,从长远来看,把“红领巾小社团”作为少先队一种新的组织形式,作为少先队开展活动的一种基本单位,似乎更有利于少先队事业的发展。我们能够构想,将来,在学校少先队大队部之下,一块是以班级为单位的中队,一块是各种类型的“红领巾小社团”,这样纵横交错,会使学校少先队组织建设更加牢固和完善。

2.以班级为单位的中队和各种“红领巾小社团”之间,是否应该在少先队教育内容上有一些区别和分工?

我们认为:适当的分工将有利于少先队教育内容的完整实现。按照《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的要求,各个中队的主要任务是完成分年级的教育内容。而每一个年级的少先队教育内容毕竟是有限的,这就出现了分年级少先队教育内容标准化与队员需要多样化的矛盾。如果学校有较多的“红领巾小社团”,少先队员就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参与某一社团,强化某一方面的素质培养,这样既保证了少先队分年级教育内容的连续性和统一性,又最大限度地满足了少先队员多样化的需求。比如,《纲要》规定小学五年级要引导少先队员增强环保意识,争获“环保章”,而其他年级对环保特别感兴趣的同学,则可以通过参与环保类红领巾小社团来提高环保意识。需要说明的是,少先队大、中队是少先队组织的根基,“红领巾小社团”是有益的补充,两者不能本末倒置,更不能因为开展“红领巾小社团”活动就荒废了中、小队组织建设。

3.学校大队部的指导权和“红领巾小社团”的自我管理权到底谁是核心?

鉴于少年儿童处于特定的成长时期,不具有完全行事能力,所以在“红领巾小社团”的管理上,学校大队部具有最终决定权,各社团辅导员老师代表大队部行使指导权,社团全体成员具有选举权和重大事项表决权,少先队小干部具有相对管理权,各种社团活动要充分尊重少年儿童的主体性,但是必须接受少先队大队部和辅导员老师的指导、管理和考核。引导“红领巾小社团”在大队部的指导下自主开展活动,也是各级少先队组织的长期探索和积极创新的一个问题。

4.学校大队部应该如何引导“红领巾小社团”的发展和壮大?

学校大队部要在三个方面支持和引导“红领巾小社团”。一是把好入门关,在“红领巾小社团”申请成立时,要帮他们选好社团的主题,聘请一个优秀的社团辅导员,协助制定好第一年的活动计划,引导社团成员民主选举出一批优秀的少先队小干部;二是要努力为各社团开展活动创造机会和提供平台,包括协调学校为小社团开展活动提供时间、活动场所和必要资金,而且每年至少举行两次全校性的活动,一个是每学年之初的招新活动,让社团有机会进行宣传,招收更多的成员,另一个是红领巾社团节、校园文化节等集中展示活动,有意识地让大多数社团承担部分工作任务,有面向全校同学集中展示的机会;三是对各社团开展的活动进行跟踪管理,每年对全校各社团进行考核,帮助各社团学会总结,在新的学年扬长避短,不断创新。对于个别活动开展得很不成功的社团,可以考虑实行末位淘汰制,要求解散社团,一年后再重新申报,实行挫折教育。

5.“红领巾小社团”与学校原有的兴趣小组、第二课堂有什么区别?少先队组织应重点鼓励和培育哪些类型的红领巾小社团?

“红领巾小社团”与学校的兴趣小组是有区别的,“红领巾小社团”是在少先队组织和管理下,创建并开展活动,它体现了少先队组织自主、自动、自创、自我教育的特点;“兴趣小组”是在学校行政领导并统筹管理下组织学生开展课外活动的一种形式,两者的本质区别在于,前者充分体现了少先队组织的性质,后者属学校行政管理下的活动方式,两者不能混淆,也不可替代。

这几年,我们也对获奖的“红领巾小社团”进行分析,发现目前各地的“红领巾小社团”大致分三大类。第一类主要是着眼于提高少年儿童的思想道德素质,培养少年儿童某一方面良好的行为习惯,其中最突出的是环保类红领巾小社团和公益服务类红领巾小社团。第二类主要是着眼于提高少年儿童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满足少年儿童多样化的爱好和需求,比如小记者团、小导游团、科技类小社团、弘扬地方文化的小社团(风筝社团、京剧社团)、满足兴趣爱好的小社团(新概念集邮俱乐部、影视社团)等。第三类主要是着眼于提高少年儿童的科学文化素养,培养少年儿童的文体特长,如文学社团、艺术类社团、体育类社团等。从少先队工作任务出发,少先队要把培育重点放在第一、二类“红领巾小社团”上,要重点关注这些小社团创建和发展,并在资金、时间方面给予倾斜。对于第三类“红领巾小社团”,包括文体兴趣小组常常冠以红领巾小社团的名义,不属于少先队工作的主业,但也不拒绝这类社团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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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先队队室是少先队员学习交流、开展活动、讨论工作的场所,是少先队组织向广大少先队员进行组织教育的有效载体,也是体现学校少先队工作水平的重要阵地。 以下来自北京海淀区少先队各学校拍摄实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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